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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系统信访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系统信访工作的通知
(黔教办〔2010〕155号)


各市(州、地)教育局,各省直高校、厅属学校: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又是为“十二五”规划启动实施奠定良好基础的重要一年。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教育改革快速推进的过程中,一些尚未解决或亟待解决的问题及一些新的不稳定因素难免会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切实做好教育系统信访工作,切实“为党分忧,为民解难”,既是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出新贡献,更是为促进我省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要举措。根据中央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国家信访局的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做好2010年全省信访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集中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为重点,着力排查社会矛盾,着力抓好源头预防、“事要解决”、完善机制、落实责任,着力完善和落实政策,着力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及进京非正常上访,认真总结经验,全面提高整体工作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这一要求,结合我省教育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省教育系统2010年信访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倾听群众呼声的窗口,是促进党和政府改进工作、弥补不足的基础性工作,是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学校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充分认识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党分忧,为民解难。

  二、健全机制、落实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紧紧围绕“事要解决”这个核心,落实属地、部门和领导的责任,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形成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其他领导成员“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要落实好领导干部亲自抓信访的责任,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要确立并强化“谁制造问题、谁承担责任、谁受到追究”的导向,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认真解决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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