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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省卫生厅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倡议厅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三创一办”文明交通行动的通知

中共贵州省卫生厅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倡议厅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三创一办”文明交通行动的通知


厅机关各党支部,全体干部职工:
  4月27日,省直工委、省文明办、省公安厅在省公安交警总队组织召开了省直机关“三创一办”文明交通推进会。厅直属机关党委及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按照厅直属机关党委的安排,厅机关党总支倡议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三创一办”文明交通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党支部、各处室要把文明交通的相关要求和加强厅机关建设、管理结合起来,加强对自驾车的干部职工和公车驾驶员的交通法规宣传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地在交通管理的互联网页上查阅遵守交通法规情况,从制度建设着手,严格奖惩。
  二、要把推进文明交通与厅机关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将文明交通放在机关作风建设工作中来谋划思考,认真研究,采取措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用良好的机关作风来保证文明交通行动的实施,用文明交通工作的成绩来检验机关作风建设的成效。
  三、要把抓文明交通与机关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个人、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活动结合起来,作为进一步推动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
  四、凡是厅机关干部职工因不文明交通行为被媒体曝光或被有关部门通报的,按照厅直属机关党委的要求,处室不能评为文明处室,党支部不能评为“五好”党支部,党员不能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职工年终考评不能评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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