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创建本质安全型煤矿规划的通知
(长政办发〔2010〕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煤矿企业:
《长治市创建本质安全型煤矿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长治市创建本质安全型煤矿规划
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将煤炭行业率先建成本质安全行业,实现全市煤矿安全形势根本好转,根据长治市创建本质安全型城市行动纲要,结合煤炭行业特点,特制定长治市创建本质安全型煤矿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从人、机、环、管等要素和源头、过程、事后各环节全面加强风险管理,全面提升煤炭产业素质、人员素质、装备水平、管理水平、环境质量和应急救援能力,奋力创建本质安全型煤矿,推动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二、工作目标、实施步骤
(一)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13年,长治市80%以上的煤矿建成本质安全型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接近或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2具体目标
--煤矿死亡人数在2008年基础上到2013年下降58%以上;
--百万吨死亡率在2008年基础上到2013年下降到0.2以下,下降62%以上;
--煤矿尘肺病发病率减少50%以上;
--煤矿数量控制在110座以内;
--矿井生产规模原则不低于90万吨/年(薄煤层不低于30万吨/年);
--综合机械化采煤率达到95%以上;
--掘进装载机械化程度达到85%以上;
--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率100%,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率30%;
--全员培训率100%。
(二)实施步骤
1创建试点阶段(2009年5月~2010年12月底)。深入广泛开展创建本质安全型煤矿宣传发动工作,选择有条件的煤矿开展本质安全型煤矿试点创建工作。2009年,在5座煤矿开展试点工作;2010年,在完成全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顿关闭的基础上,试点矿井全部建成本质安全型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