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降水污染状况 2009年全市在南寨、监测站两个测点进行了降水监测,监测年降雨量385mm,PH值6.71~7.25,PH平均值6.92,无酸雨出现。
第二章 质量管理现状
为大力推进全市质量工作,我市各级各部门针对目前质量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内容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从质量基础工作、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名牌和商标战略、质量安全监管等多方面入手,以监督促管理、以服务促发展、以执法促安全,使全市各行业在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仍得到了有效的发展,质量管理工作得到了有效的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一、质量基础工作
(一)技术基础 质监部门将标准、计量体系建设纳入到促进产品质量水平全面提升的日常工作中,以标准增效益,以计量节成本,全市工业总产值由消灭无标生产前的98.69亿元增加到了111.79亿元。出台了零售商店(场)、餐饮业、电信业三个《服务质量标准化指南》(草案)以及“创建服务标准化单位”配套资料;12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5家计量授权机构共建立计量标准149项,13家企业建立了企业内部计量标准58项。2009年共对72182台(件)强检计量器具实施了检定。
农业标准化方面,我市先后发布并实施了33项地方农业标准,21项企业标准和721项国家与行业标准,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农业标准化体系,启动了绿色农产品准入制度。目前,我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已覆盖300万亩特色农产品基地,200个特色农产品龙头企业和45万农户。
(二)认证认可 截至2009年底,全市共有282家企业进行了质量认证,获得认证证书393个。其中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21家,获得证书63个,产品涉及计价器、低压电器、摩托车发动机、机动车、玻璃、交流凸轮、弧焊电源、电线电缆8大类;自愿性产品认证企业261家,获得证书330个,认证范围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等7大类。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GMP、GSP认证工作继续开展,截止2009年底,长治市有药品生产企业13家,12家通过GMP认证;药品经营企业623家,其中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企业全部通过GSP认证,98.6%的药品零售企业通过GSP认证。
农业质量认证方面,截至目前,我市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数量达到99个,绿色农产品认证数量累计达到127个,有3家企业15个产品通过国家有机食品认证。
(三)技术机构和质检能力 全市目前共有已获得资质认定、向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各类质量检验机构43家,检验范围涉及产品质量、建筑工程、公路工程、环境质量、疾病预防控制、药品质量、机动车安全检测、煤矿安全、地质勘测等。产品质量检验目前涉及食品、石油类、煤焦类、轻工类、建材、化肥、电器、贵金属、室内环境等9大类130种产品的423个参数。建立企业技术中心24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9个,市级13个。
二、诚信建设和品牌培育
(一)大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工商部门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实现了省、市、县、所四层三级联网;建成了省、市、县三级数据中心;开通了“信用长治”网站,设立了信用长治建设办公室,信息中心办公室,并把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同信用情况纳入信用建设规划,将其列为企业信用监管的重要内容。目前,长治市共有各级“守合同重信用”297户,其中国家级16户,省级163户。 自2003年以来,省、市、县三级质监部门有效开展了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山西省质量信誉企业140家,其中AAA级26个,AA级48个,A级66个。为我市树立了一大批重质量、讲诚信的企业典型。
(二)深入推进名牌战略 市质监部门坚持将推进名牌战略与开展“质量兴市”、“质量兴企”等活动紧密结合,制订了具体的名牌培育计划和培育方案。有效地促进了名牌战略的实施。截至目前,我市累计有38家企业的42种产品获名牌产品称号,其中中国名牌3个,省级名牌39个。名牌产品数量处于全省前列,结构也逐步实现了“由黑到绿、由低到高”的转变。
市工商部门充分发挥商标监管职能作用,积极引导全市大力实施商标战略。到目前为止,在全市2000余件有效注册商标中,有中国驰名商标5件,山西省著名商标80件(农产品商标47件)。2009年向国家总局商标局推荐申请驰名商标2件,推荐山西省著名商标41件;2件申请认定的证明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 农业部门加大了农产品的品牌培育,截止目前,我市有中国名牌农产品3个,省级名牌农产品6个。
工程创优方面,全年获评优质工程11项,其中省优工程由2008年的3个增加为7个,市优工程4个。
三、质量安全监管
(一)食品质量安全监管 自《
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6月1日全面实施后,食品质量安全由质监、工商和食药监部门分别对生产、流通和餐饮三个领域实施监管,卫生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
质监部门严格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165家具备生产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发放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对获证企业加强证后监管,严格实行企业和产品定级制度,规范日常巡查制度,从企业管理、产品原料进厂、生产流程、设备管理、产品检验、标准备案、卫生环境、添加剂使用等诸多方面进行全面的监管,确保取证企业能够严格按照取证条件组织生产。对不能达到取证条件的小作坊,各级质监部门统一与其签订食品安全质量承诺书,从制度上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实行了严格的食品原、辅料进货台帐制度、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产品销售台帐制度等一系列保障性制度,限定其产品的销售区域,将食品安全隐患降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