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对原始问卷和测评数据的分析,此次测评的结果与2009年消费者对服务业申诉、投诉总体比例相符。全年各级“12315”共接受服务质量咨询1526件、服务类申诉263件,占申诉总量的28%,同比增长129%。在服务类申诉中排前三位的是:一是居民服务66件,占服务类申诉的25%;二是电信服务38件,占服务类申诉的15%,三是修理服务37件,占服务类申诉的14%。
四、环境质量状况 2009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国家二级标准;全市地下水水质稳定,基本良好;地表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但部分断面仍受到不同程度污染;辛安泉水质良好;市区噪声基本达标,交通噪声个别路段超标;降水未出现酸雨。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市区空气质量状况 我市市区环境空气污染仍以颗粒物为主,其次是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三项污染物中污染负荷最大的为可吸入颗粒物,占49.0%;其次为二氧化硫,污染负荷占30.3%;再次是二氧化氮,污染负荷占20.7%(图1-1)。按照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衡量,2009年市区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均达到了国家二级标准。
依据空气质量日报站监测数据,2009年市区一级天数67天,占全年天数的18.4%,比2008年天数增加25天,比例增加了6.9%;二级天数287天,占全年天数的78.6%,比2008天数减少17天,比例下降了4.7%;三级天数11天,占全年天数的3.0%,比2008年天数减少9天,比例下降了2.5%;全市未出现四级以上天数,与去年相同。(图1-2)。从以上情况看,我市2009年环境空气质量与2008年相比二级以上天数明显增加,共增加8天,达到354天,占全年天数97.0%。
2、各县(市、区)空气质量状况 2009年我市各县(市、区)环境空气状况达到一级天数平均为73天,占全年监测天数的20.0%;环境空气状况达到二级天数平均为275天,占全年监测天数的75.3%,全年二级以上天数平均达348天,占全年监测天数的95.3%;三级以下的天数平均为17天,占全年监测天数的4.7%,(图1-3)。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2009年我市区域内浊漳河和沁河监测23个断面,其中浊漳河21个断面,沁河2个断面,同2008年相比地表水水质质量总体显著改善,但仍有部分断面不同程度地受到了污染。 地表水全年共监测6次,监测项目24项,按GB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省监测中心站的统计规定,以14项进行评价,达到Ⅲ类水质断面11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47.8%,比2008增加8个,比例上升34.8%;达到Ⅳ类水质的断面3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13.1%,比2008年减少了了5个,比例下降21.7%;达到Ⅴ类水质的断面2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8.7%,比2008年增加1个,比例增加4.4%;超过Ⅴ类水质的断面7个,占监测断面总数的30.4%,比2008年减少了4个,比例下降17.4%。 (图2-1、2-2) 超过Ⅴ类水质的7个断面中,氨氮超标7个断面,化学需氧量超标5个断面,生化需氧量超标2个断面,我市河流水质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2009年同2008年相比,水质明显好转。
(三)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2009年,我站对13个县(市)区16个地下水监测点(长治轴承厂停止供水,潞城公建厂6月监测1次),共测24个项目,于6月份和9月份各监测一次,按GB/T14848-1993《地下水质量标准》评价:达到Ⅲ类水质的5眼井,分别是襄垣王桥、长子、苏店、潞城西流、沁县,占31.3%;达到Ⅳ类水质的10眼井,分别是武乡、潞城店上、沁源、襄垣城关、黎城、屯留新城、平顺、韩店、屯留旧城、壶关,占62.5%,主要超标项目为总大肠菌群;达到Ⅴ类水质的1眼井,是潞城公建厂,占6.2%,主要超标项目为硝酸盐氮、总硬度。见(图3-1)。
(四)市区主要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市区主要饮用水源地辛安泉每月监测一次,监测项目23项,按GB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评价,全年水质良好,水质达标率100%,符合国家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
(五)市主城区交通噪声状况 2009年长治市主城区实际监测14条主要道路、73个路段,监测道路总长度为51.9公里。全市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均值为67.8分贝,比2008年提高0.6分贝。除长治二中、新华小学、长治一中、长治七中、郊区卫生局、工行潞州办事处等6个路段超过标准(70分贝)外,超标路段长3.86公里,其余67个路段全部符合国家交通噪声标准。
(六)区域环境噪声状况 经对市区202个有效网格的区域噪声监测,区域噪声等效声级54.6分贝,按照GB/3096-2008《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衡量:达标的有157个测点,达标率77.7 %。其中I类区监测85个测点,达标的有49个测点,达标率57.7 %;Ⅱ类区监测66个点,达标的有57个,达标率86.3%;Ⅲ类区监测51个测点,达标的有51个,达标率100%。
(七)功能区噪声监测状况 全市1-4类噪声功能区,每类功能区2个测点,共8个测点,每季度监测1次,每次昼夜24小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1类区昼间平均等效声级54.0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45.9分贝;2类区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平均等效声级60.7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52.4分贝;3类区昼间平均等效声级54.0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47.2分贝;4类区昼间平均等效声级64.1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57.2分贝; 1类区、2类区、4类区夜间噪声超标,2类区昼间噪声超标 其余各类区全部符合功能区噪声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