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病媒生物防制
牵头单位:市爱卫办
8.1 在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中,坚持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防制人员、经费落实,防制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市爱卫办、金川区政府负责,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农办、市林业局、市农牧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办、市粮食局、市旅游局、金川集团公司、八冶建设集团公司配合)
8.2 在化学防制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药物。(市爱卫办、金川区政府负责,市卫生局、市农办、市林业局、市农牧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办、市粮食局、市旅游局、金川集团公司、八冶建设集团公司配合)
8.3 通过综合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市爱卫办、金川区政府负责,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农办、市林业局、市农牧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办、市粮食局、市旅游局、金川集团公司、八冶建设集团公司配合)
9、社区和单位卫生
牵头单位:金川区政府
9.1 社区和单位设有卫生管理组织,建立卫生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广大居民和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活动。(金川区政府负责,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卫生局、市爱卫办、市房管局配合)
9.2 各种车辆停放整齐,社区环境综合整治率≥80%;社区和单位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无违章建筑。饲养宠物和鸟类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行免疫接种,并保证不污染环境。(金川区政府负责,市农牧局、市公安局、市房管局配合)
9.3 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无占道经营现象。(金川区政府负责,市城管办、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配合)
10、城乡结合部卫生
牵头单位:金川区政府
10.1 有卫生保洁人员和制度。(金川区政府负责)
10.2 有卫生宣传栏本村村民健康知识知晓率≥70%。(金川区政府负责)
10.3 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金川区政府负责)
10.4 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村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环境综合整治率≥80%。(金川区政府负责)
10.5 河雅路两侧及市区段路面、西坡三队西干渠、白家嘴八队防洪渠集中开展环境治理和进行改造;(金川区政府负责,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配合)
10.6 以城郊四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全面清理城区旱厕,完成地下及地上的基础设施、硬化道路、公厕的规划、选址、修建和旱厕改造。新建改造水冲式公厕20个,新建垃圾中转站5座,新增地埋式果皮箱200个。(金川区政府负责,市规划局、市建设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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