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健全机构,切实提高“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各区“门前五包”主管部门应做到“门前五包”组织机构健全,人员到位;有“门前五包”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管理目标和管理责任明确;有人员、资料、现场管理等方面的标准和制度;责任状存档完整;有“门前五包”管理台帐,现场管理记录齐全。利用公益性岗位向街道充实“门前五包”义务监督员,具体负责“门前五包”的日常监管。
(三)要兑现奖惩,确保“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市城管局和各区城管部门要尽快制定管理考核办法,加大对“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工作的考核力度,及时根据考核情况兑现奖惩。对在“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人员,可按下列条件给予表彰奖励:
1.“门前五包”管理先进集体。“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工作的考评内容齐全、内部管理规范、现场管理到位,责任区沿街单位(主干道100%、街巷路90%)落实了“门前五包”责任制。
2.“门前五包”优秀管理员。在“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工作中,思想作风优良,工作能力强,考核实绩突出。
3.“门前五包”示范街。签状挂牌率100%,“门前五包”内容落实较好,在城市容貌环境管理中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以上奖项中,除“门前五包”优秀管理员可设置市、区两级外,其他荣誉只设置市级。
评选原则上由各区根据评比条件推荐申报,市城管局验收审批。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0年3月15日至2010年4月15日。对辖区内责任单位及个人的详细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详尽的基础资料;配备素质高、责任心强的“门前五包”专职管理员和监督管理员开展工作,并进行相应的培训。
(二)实施阶段:2010年4月16日至2010年6月30日。与责任单位及个人签订“门前五包”责任状;并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市城管局。
(三)初验阶段: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7月15日。市城管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区开展“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工作进行初步验收;形成检查通报,报送市主要领导,并向社会公布。
(四)提高阶段:2010年7月16日至年底。健全管理资料。责任状、责任单位及个人情况、检查考核情况、处罚奖励情况、重大问题解决情况以及其他情况等整理归档;监督管理员对责任单位及个人的履约情况进行日常检查。
(五)总评阶段:2011年1月。市城管局根据各区“门前五包”责任制推进落实情况进行总评,兑现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