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防汛抗旱工作重点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控、依法防汛原则,统一思想,把握大局,求真务实,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早安排、早部署、争主动,扎实做好各项防汛抗旱工作。
(一)全面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各地要切实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防汛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责任到人,措施到位。针对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变化较大的情况,各地要尽快调整充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保证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正常运转。新任领导要及早上岗到位,进入防汛角色,主动到防汛部门了解情况,尽快熟悉防汛工作,正确进行防汛决策指挥,切实担当防汛工作的重任。汛前,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在媒体上公布防汛责任人名单和责任内容,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二)认真做好防洪预案和工程抢险方案修订工作。各地要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黄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要求,结合当前河道情况,充分考虑小浪底水库拦沙后期运用等因素,针对不同级别的洪水和不同的险情分别修订、完善各类防洪预案和工程抢护方案;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小浪底、三门峡水库抢险应急预案,汛前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批;故县、陆浑水库抢险应急预案报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批。县以上各类防洪预案要报当地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按照防汛责任分工,分别制定通信保障、交通保障、电力供应、灾民安置、卫生防疫和物资保障等方案预案,并落实保障措施。
(三)抓好防汛队伍建设,搞好军民联防。各地要按照黄河防汛责任书的要求,抓紧组建、调整充实群众防汛抢险队伍,并逐一登记造册,明确工作职责。汛前,要针对不同对象,分层次开展技术培训,特别是要加大对县(市、区)、乡镇防汛指挥人员的培训。要搞好亦工亦农抢险队、防汛机动抢险队建设,汛前组织开展实战演练,确保关键时期拉得出、上得去、抢得住。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积极与当地驻军联系,主动介绍工程情况和防汛抢险技术,加强军民联防,进一步完善军队、地方、河务部门“三位一体”的军民联防体系。
(四)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工作。防汛物资储备仍从国家、社会、群众三方面筹集。对国家专备防汛物资、设备,汛前要进行清点核实、保养维修,确保其完好。群众备料按“备而不集、用后付款”的原则落实料源,登记造册。社会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结合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储备防汛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