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首长职责。各级政府行政首长对本地防汛抗旱工作负总责,要建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协调本地防汛抗旱工作。1.贯彻防汛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上级防汛抗旱指令,全面部署本地的防汛抗旱工作。2.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宣传动员,培训防汛队伍,筹集社会和群众防汛物料,清除河道行洪障碍,协调防洪工程除险加固和水毁工程恢复,保证汛前本地内工防和人防措施落实到位。3.组织进行防汛抗旱检查,落实防汛抗旱措施,组建防汛抗旱督查组织,建立防汛抗旱督查制度,督促本地防汛抗旱工作开展。4.研究制定防洪预案。发生洪水时,按照防洪预案及时组织开展巡堤查险、工程抢护、迁安救护等工作,有效调动本地人力、物力投入抗洪抢险斗争。5.洪灾发生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群众的生活安排、卫生防疫、恢复生产及灾后重建工作。
(二)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职责。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本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领导下,负责本地、本单位防汛准备、防洪预案实施和抗洪抢险指挥调度。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职责如下:1.河务部门。组织制定黄(沁)河防洪工程规划并实施;加强对各类防洪工程的日常维护管理,组织进行汛前工程普查、除险加固和水毁工程恢复;编制防洪预案,筹备黄(沁)河防汛工作会议;开展防汛抢险技术研究和推广,进行专业防汛队伍技术培训和演练,协助搞好群众防汛队伍培训;负责专业防汛队伍的组织调度;负责国家储备防汛物资的日常管理、补充和调配,拟订群众和社会防汛物料储备种类、数目及要求;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及时掌握防汛动态,随时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部队和有关部门通报水情、工情、险情及灾情,分析防洪形势,预测各类洪水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抗洪抢险部署方案,当好行政首长参谋;对各类工程险情提出抢护方案,进行抢险技术指导;负责工情、险情的搜集、核实、传递;做好引黄抗旱工作,合理配置河南黄河水资源,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尽最大努力满足引黄灌区用水需求;负责防汛抗旱信息的发布。2.气象部门。负责暴雨、大风等异常天气的监测,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长期、中期、短期气象和降雨预报。3.电力部门。保障防汛机构、防洪工程和抗洪抢险电力供应,制定应急供电保障方案,做好应急供电保障工作。4.通信管理部门。为防汛机构、防洪工程和抗洪抢险提供通信保障,制定应急通信保障方案,必要情况下启用应急通信设施,保障防汛通信畅通。5.民政部门。制定灾民安置和生活保障方案,负责滩区、蓄滞洪区的灾民安置及救济工作,及时统计受灾情况,向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6.卫生部门。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并制定灾区卫生防疫方案,确保大灾无大疫。7.国资、商务、供销部门。负责社会防汛物资储备和紧急筹集防汛抢险物资,制定物资供应保障方案,保障防汛抢险需要。8.交通运输、铁路、民航部门。抗洪期间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优先运送防汛抢险人员和物料,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提供所需车辆、船舶、飞机等运输工具,制定交通运输保障方案,并根据抗洪抢险需要及时维修道路和抢修临时道路,确保抢险队伍、物资、设备及时到位。9.公安部门。负责抗洪抢险治安管理和保卫工作,维护防汛抗洪秩序,严厉打击破坏防洪工程设施、盗窃防汛物资的行为。制定紧急情况下交通道路管制方案,必要时实行防汛抢险交通道路管制,保障道路畅通。10.新闻宣传单位。制定宣传报道和洪水预警方案。负责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防汛宣传动员及紧急时期滩区、滞洪区群众迁安的警报发布工作。11.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负责承担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急、重、险、难”任务。12.石油、石化公司:负责全省防汛抗旱油料供给。13.农机部门:负责防汛抗旱机械设备调配,负责防汛抗旱用油优惠政策的拟订和油料市场监督。14.其他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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