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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粮食行业“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结合本市粮食行业特点,重点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活动,面向粮食经营者、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重点开展经营者在粮食经营中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强农惠农政策,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相关法规、粮食质量安全标准,粮油科普消费知识等方面的宣传。
  (八)抓好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暂行办法〉》和《北京市粮食局机关干部法制培训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健全和完善公务员特别是粮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
  (九)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国家粮食局《关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落实本市粮食行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加强粮食法制建设,完善粮食行政执法程序,严格履行粮食行政执法职责,深入提高依法管粮能力和水平。
  (十)加强本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国家粮食局和市粮食局的统一部署,重点开展全市粮食库存例行检查、政策性粮食购销与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等专项检查工作。
  (十一)健全和完善本市粮食行业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长效机制,认真总结和宣传推广示范单位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十二)加强本市粮食行政复议宣传,强化粮食行政行为监督。重点落实北京市粮食局行政复议程序规定(试行),大力宣传和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最大限度地将粮食行政争议有效化解在基层。
  (十三)加强本市粮食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与全市粮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相结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工作,建立粮食法制讲师团、粮食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
  (十四)加强本市粮食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紧密围绕本市粮食流通中心任务,通过粮食行业报刊、网站、粮食企业网站等平台,开辟粮食法制宣传专栏,广泛开展粮食法规知识竞赛、征文、讲座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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