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对城市景观照明进行合理调度。在用电晚高峰来临且用电趋紧时,适当减少城市景观照明。
5.对大型设备实施错时启动制度。按行政区域错开大型商场、宾馆、写字楼内空调等大型设备的启动时间。
6.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开展节约用电工作,夏季空调控制温度不低于26℃。
7.对双路电源供电的用户,合理分配用电负荷。
8.组织施工单位在用电负荷趋紧时避开用电高峰。
(二)预案及响应。
1.缺口预警。
针对电源性缺电情况,实行预警制。当电力缺口在50万千瓦及以下的,采用A-D级错避峰预案;当电力缺口在50万千瓦以上的,采用E-G级预案,实行错避峰与企业轮休等控制措施相结合,直至启用超供电能力拉电序位表实施拉电。
2.应急预案
(1)电源性缺电措施。
A级预警方案:当用电缺口在12.5万千瓦以下,启动第一轮用户错避峰让电;
B级预警方案:当用电缺口在12.5-25万千瓦之间,启动第一、二轮用户错避峰让电;
C级预警方案:当用电缺口在25-37.5万千瓦之间,启动第一、二、三轮用户错避峰让电;
D级预警方案:当用电缺口在37.5-50万千瓦之间,启动第一、二、三、四轮用户错避峰让电;
E级预警方案:当用电缺口在50-62.5万千瓦之间,启动第一、二、三、四、五轮用户错避峰让电。并采取以下轮休措施:
①非连续性生产企业按公布的线路轮休表实行“停二开五”,在允许生产的5天晚高峰停止生产用电。
②省市属重点企业、外方独资、中外合资及连续性生产的化工、玻璃、造纸、化纤等生产企业(或生产工艺),控制早高峰和晚高峰的用电负荷。辅助设施峰期用电负荷降到最低水平。
③高能耗的电炉炼钢、水泥、砖瓦、铸造、锻造、电镀、热处理加工、型(线)材加工、电解铝、电石炉等企业及其设备实行“停三开四”,在允许生产的4天晚高峰停止生产用电。
④除重点工程、地下基础施工和处于连续浇注期以外的临时施工用电按公布的线路轮休表实行“停二开五”,在允许用电的5天晚高峰停止施工用电。
F级预警方案:当用电缺口在62.5-75万千瓦之间,启动第一、二、三、四、五、六轮用户错避峰让电。并采取以下轮休措施:
①非连续性生产企业按公布的线路轮休表实行“停三开四”,在允许生产的4天晚高峰停止生产用电。
②市属重点、外方独资、中外合资及连续性生产的化工、玻璃、造纸、化纤等生产企业(或生产工艺),控制早高峰和晚高峰的用电负荷。辅助设施峰期用电负荷降到最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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