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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十)“安全生产月”期间,继续开展“广东省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由省安委办和各地级以上市安委办落实。
  (十一)“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开展以下活动:
  1.省、市、县电台、电视台及所属网站,开辟专题栏目、公益广告教育片、新闻报道、服务热线节目。配合省委、省政府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组织报道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的重点宣传活动。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通过声像俱佳、图文并茂、形式多样的广播电视节目,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做出的决策部署、方针原则和政策措施;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常识;及时报道各地、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进展和成效,增强人们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
  2.省、市、县电台、电视台及所属网站,开辟专题栏目、教育片、新闻报道节目。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继续推动和深化“安全生产年”、“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工作措施,及时报道“打非治违”(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成效。
  3.省、市、县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各新闻媒体要积极参加各地开展的“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日”等活动,并进行广泛报道,进一步弘扬安全发展意识。
  以上工作由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级媒体密切配合并抓好落实。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提高认识,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统一思想,将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的具体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具体内容,加强领导,明确“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工作。各级领导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亲自挂帅,细致谋划,精心部署,确保“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主题,精心组织。“安全发展,预防为主”是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并策划好活动月的各项宣传活动,营造依法守法、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强化“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生产意识,努力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使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来并有所收获。为突出主题,进一步丰富内容,创新安全文化,强化安全意识,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省安委办要适时组织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月专用宣传品提供给各地、各基层单位。
  省及各地各有关新闻媒体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此次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播放公益广告,传播文明,倡导和宣传先进典型,披露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各企业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实际,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活动,使广大职工真正掌握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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