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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30日。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总工会、共青团省委、省妇联。
  成立广东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由省政府佟星副省长担任指导委员会主任,省各主办单位一名领导任委员会成员。活动指导委员会负责宏观指导、研究决定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工作。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监管局,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协调指导工作。
  全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和企业,要参照省的做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五、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6月1日佟星副省长就今年“安全生产月”的主题、做法等在《南方日报》发表书面动员讲话并在《南方网》刊登,正式拉开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帷幕,由省安全监管局负责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新闻信息处)协助。
  (二)6月13日(星期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日暨南粤行启动仪式”活动。
  6月13日举办“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日暨安全生产南粤行启动仪式”,由省委宣传部、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总工会、共青团省委、省妇联和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联合主办。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 “安全生产年”活动等各个方面开展宣传和咨询。启动仪式结束后,全省各地区自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日”活动,主要内容包括:
  1.举行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日。场地在广州市英雄广场,请省、市政府或省、市安委会相关领导发表讲话,省政府领导宣布安全生产宣传服务咨询日启动。
  2.组织省、市有关安委会成员单位摆设咨询台,就安全生产问题接受群众咨询。
  3.设置广东省2010年“安全生产月”宣传专栏,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加大对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常识宣传教育力度。
  4.设置安全生产科技宣传栏,展示我省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的成果,普及安全科普知识、推广安全标准,强化企业和从业人员“本质安全”理念。
  5.组织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出色的企业设点,介绍其做法和经验。
  6.编制若干安全生产方面谜语,发动群众竞猜,营造现场热烈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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