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0〕141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无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无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委发〔2009〕81号),组建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为市政府直属无偿公益类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挂市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牌子。
一、职责调整
将原无锡市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的职责,市住房保障中心的经济适用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建设职责,整合划入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建设计划编制工作。
(二)负责政府投资的城市重点道桥工程项目的建设组织工作。
(三)负责经济适用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组织工作。
(四)负责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事业公共建筑和环境工程的建设组织工作。
(五)制定并实施城市道路等公共工程科技进步计划,组织科技项目攻关,开展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等技术服务工作。
(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设11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
(一)综合部
负责中心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资产管理、后勤接待、工程命名、绩效考核、工资福利、行政事务协调工作。
(二)计划部
参与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和阶段性实施计划;负责编制工程概算、预决算;负责工程建设计划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工程项目立项、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工程变更管理等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工作。
(三)财务部
负责建设资金的筹措、调度及拨付工作;负责内部财务管理工作。
(四)总工程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