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改委无锡市2010年重大产业项目储备培育目标任务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0〕138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市发改委《无锡市2010年重大产业项目储备培育目标任务》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五月五日
无锡市2010年重大产业项目
储备培育目标任务
(市发改委 2010年4月)
一、2009年全市重大产业项目储备培育工作完成情况
为加强重大产业项目的储备、培育、实施工作,市政府2009年印发了《无锡市加快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明确了2009-2011年我市重大产业项目储备培育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经考核,在全市各地区的共同努力下,我市2009年重大产业项目储备培育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2009年,全市重大产业项目储备培育目标任务为:新增超5000万美元或超3亿元的重大产业项目不低于50个,其中新增超亿美元或超5亿元的重点产业项目不低于30个。实际完成情况:新增超5000万美元或超3亿元的重大产业项目56个,项目计划总投资约583亿元;其中新增超亿美元或超5亿元的重点产业项目31个,项目计划总投资约500亿元。各地区完成情况详见附表。
二、2010年全市重大产业项目储备培育目标任务
2010年,全市各地区重大产业项目储备培育应紧紧围绕我市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做好传感网、新能源、新材料、环保、生物、软件及服务外包、工业设计和文化创意、现代旅游、生产性服务业等产业的重大项目储备培育工作。2010年的年度考核继续参照2009年考核管理办法进行,纳入考核范围的项目要求全部为新兴产业项目。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如下:
2010年,全市新增超5000万美元或超3亿元的重大新兴产业项目不低于52个,其中新增超亿美元或超5亿元的重点新兴产业项目不低于31个。其中,
江阴市:新增超5000万美元或超3亿元的重大新兴产业项目不低于10个,其中新增超亿美元或超5亿元的重点新兴产业项目不低于6个。
宜兴市:新增超5000万美元或超3亿元的重大新兴产业项目不低于8个,其中新增超亿美元或超5亿元的重点新兴产业项目不低于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