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州长公开电话工作的意见
(延州政办发〔2010〕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州长公开电话自2000年2月开通以来,作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在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以其方便、快捷、高效的特点,在了解社情民意、为群众排忧解难、改进机关作风、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经州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州长公开电话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州长公开电话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宗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使州长公开电话真正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更好地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新延边服务。
(二)工作任务。认真受理群众对政府工作和政府工作人员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妥善处理并及时答复群众反映的问题;协调督促州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政府对转交事项和领导指示的办理;及时向政府领导提供群众反映的重要社情民意;协调指导州长公开电话网络单位的相关业务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州政府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并科学、合理、充分地运用到办理工作中。
二、认真遵循州长公开电话处理原则
(一)政府行为的原则。州长公开电话工作是实施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市)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亲自审批或办理涉及全州经济建设大局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严格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内部工作机制,把州长公开电话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密切联系群众的一件实事来抓。
(二)急事急办的原则。凡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暂不具备条件解决的问题,应向来话人作出负责的情况说明;对特别紧急的问题,要立即处理,急事急办。
(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州长公开电话实行下管一级,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由州政务公开办公室及时转交有关部门限时办理,迅速反馈。各网络单位对州政务公开办公室交办的事项要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不得推诿、扯皮或上交矛盾。涉及两个以上县(市)、部门的问题,由州政务公开办公室提交州政府领导,指定牵头部门。有关县(市)和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到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