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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五·一”劳动节期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五·一”劳动节期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前政明电〔2010〕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林、牧、渔场,县直各部门:

  前一段时间,国内矿难事故、群体性公共事件和校园暴力杀人案件频繁发生,特别是3月23日以来连续发生的四次校园暴力杀人惨案,已经造成10人死亡(其中9人为学生)、57人受伤,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当前,正值“五·一”劳动节假期,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我县“五·一”劳动节期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工作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以对党和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充分认识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各级领导干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针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组织制定各项防范措施,努力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措施,切实做好各项安全稳定工作

  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全社会的力量,层层落实责任,共同做好全县安全稳定工作。

  一是突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春季生产环境多变,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期。要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力度,狠抓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建设工程“三同时”制度,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严禁装置设备带病运转。要对使用液氯、液氨、剧毒等原料的企业做到全面普查,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实现动态的有效监控。要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技能和特种作业操作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努力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素质。

  二是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各项措施,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活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和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公路辖区路段要白天见警车,夜晚见警灯,严肃查处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和车辆超员、超限、超载、超速、农用车载客、无证驾驶、酒后驾车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违法行为,避免发生群死群伤等恶性交通事故。要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保障恶劣天气状况下道路安全畅通。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营安全,针对春雨、大风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认真制订和完善安全运营应急预案,并加强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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