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民中心运行中财政财务管理意见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民中心运行中财政财务管理意见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0〕132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民中心运行中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关于加强市民中心运行中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
(市财政局  2010年4月)

  为确保市民中心的正常运行,现对市民中心搬迁和运行中有关财政财务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
  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进入市民中心的所有行政事业单位。
  二、管理原则
  (一)分类管理,平稳过渡。进入市民中心的行政事业单位,其运行经费按后勤服务项目的管理模式进行分类管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模式维持现状,平稳过渡。
  (二)认真清理,集中处置。进入市民中心后,各行政事业单位对空闲的资产要认真清理,登记造册,按规定统一处置。
  (三)严格规定,严肃纪律。进入市民中心的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运行的各项规定和纪律,确保市民中心的有序规范运行。
  三、具体规定
  (一)市民中心财务运行模式
  为了确保市民中心搬迁后的平稳过渡和正常运行,进入市民中心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模式仍然维持现状,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管理模式,除在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有46个行政事业单位)、市校管中心(有21个事业单位)、市民政局(有8个行政事业单位)、市公安局(有2个行政机关)分设财政支付分中心外,其余单位仍实行各自管理的财务模式;资金缴拨统一由市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以后根据实际需求情况,逐步向集中管理过渡。
  (二)市民中心运行经费实行分类管理
  市民中心的运行经费根据“维持原状、平稳过渡”的原则,采取“集中管理统一支付、部门管理各自支付”的方法,实行分类管理。
  1.集中管理项目
  (1)市民中心的水电气、餐饮、会议中心等事务,市民中心公共服务部分和原在市政府大院的行政事业单位所涉及的物业管理(含保安、保洁、绿化、设备设施维护等),统一由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扎口管理,原则上全部实施服务外包。财政按服务外包协议确定的金额安排专项经费。会议中心采用委托管理方式进行管理,各行政事业单位使用会议中心时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支付租场费等相关费用,并逐步过渡到财政统一集中、统一支付(办法另定)。
  (2)市民中心内各行政事业单位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由市信电局统一管理,实行服务外包,经费由市信电局会市财政局统一与外包商核定,市财政局按服务外包协议金额安排专项经费直接支付。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