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生物农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0〕123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加快生物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关于加快生物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生物农业是当今世界经济中正在蓬勃兴起和迅猛发展的一个新兴产业,以现代生物技术为支撑,具有知识化、信息化和可持续等特点,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缓解资源环境压力、保障食品安全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是21世纪最具潜力的现代农业发展方向,是继IT产业之后又一个最具活力的经济增长点,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性产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当前,我市正处于后工业化社会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面临着严峻的环境和资源压力。抓住当前世界生物科技蓬勃发展的机遇,把生物农业作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加以推进,对于缓解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创新型经济领军城市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为抢占现代生物农业发展制高点,加速无锡农业转型升级和现代化进程,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四城”建设和创新型经济领军城市建设的战略部署,以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动力,以生物农业产业集聚区与产业集群为载体,以产业化、规模化、市场化为重点,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加快构建我市生物农业发展体系,使生物农业成为全市新兴产业培育的重要增长点,成为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努力建成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国家级生物农业产业基地,争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搭建好市级生物农业公共创新平台,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鼓励企业建设生物农业产业化基地。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形成有利于生物农业产业发展壮大的体制机制。
(二)坚持自主创新与对外合作相结合。积极引进国内外高水平的生物农业创新机构,培育科技创新制高点,促进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以农业企业为主体,加快自主创新步伐,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积极开展与国内外生物农业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制定,提升在该领域的地位。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多元资本投入生物农业基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