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成立市卫生系统对口扶持工作小组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成立市卫生系统对口扶持工作小组的通知
(深卫人发〔2010〕318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机关各处室:

  对口扶持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一项长期战略决策,是贯彻邓小平“共同富裕”理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对于维护政治稳定、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缩小地区经济发展差距,促进不同类型地区协调发展,加快贫困、边远、落后地区脱贫奔康步伐具有重要的意义。

  多年来,在深圳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市卫生系统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科学服务、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原则,稳定、持续、科学地开展卫生对口扶持工作,逐渐形成了以城市医院支援农村医院、卫生对口援疆、支援陇南地震灾区恢复医疗卫生秩序和“双到”扶贫为重点的卫生扶持工作体系,在思路创新、组织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卫生帮扶各项工作得到不断规范和发展,成效明显,在全市对口扶持工作中形成了鲜明的特色,有力促进了深圳市卫生事业和受援地区卫生事业的共同发展。

  当前,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医院工作纳入医改工作重点,我市卫生对口扶持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系统对口扶持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深圳市卫生系统卫生对口扶持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和组织构架

  工作小组组长:江捍平

  工作小组副组长:陈图深、张丹、许四虎、罗乐宣

  工作小组成员:罗晓琼、王鹏飞、陈广钦、林汉城、廖庆伟、周复、各区卫生局局长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规划财务处。规划财务处专设岗位,处理全市卫生对口扶持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卫生对口扶持工作对象

  根据卫生部、广东省卫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目前我市卫生系统对口扶持工作对象包括:

  (一)贵州省毕节地区和黔南州所属医疗卫生单位。

  (二)西藏林芝地区所属医疗卫生单位。

  (三)重庆市巫山县所属医疗卫生单位。

  (四)广东河源市及其五县一区所属医疗卫生单位。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