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运管处收到申请人的申请表后,认真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核发《准予参加竞拍通知书》,申请人持《准予参加竞拍通知书》到指定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领取竞拍号牌。
(三)实施竞拍工作阶段(第一次竞拍时间为2009年6月12日上午;第二次竞拍时间为2009年6月12日下午)。
竞买人持《准予参加竞拍通知书》、竞买保证金收据、身份证、竞拍号牌,经市运管处审查合格后进入竞拍会场。市运管处聘请符合资质条件的拍卖行从事竞拍工作,对通过竞拍成交的,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收回竞拍号牌。
(四)签订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合同阶段。
中标人持《成交确认书》在7日内到指定银行补齐竞拍成交款,持《成交确认书》、竞拍成交额收据、中标人与公司签订的服务管理合同,在20日内到市运管处一楼业务大厅与市运管处签订经营权出让合同。第二批次陆续到期的经营权出让竞拍工作届时按此程序进行。
五、经营权拍卖的保障措施
(一)坚持依法公证。为体现经营权有偿出让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市公证部门从报名申请阶段开始到签订《经营权有偿出让合同》为止,实行全过程公证。
(二)其它部门配合。由于竞拍参加人多,且成份复杂,公安部门要派警力维持现场秩序。监察部门和法制部门要全过程参加此项工作。信访部门要做好相关调解、疏导工作。
六、经营权拍卖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经营权拍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经营权竞拍工作。
附件:
市区到期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竞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隋 喜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孙秀国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跃武 市交通局局长
成 员 高 毅 市交通局副局长
程海峰 市法制办公室主任
刁国孚 市信访局局长
陈 雷 市监察局副局长
罗惠峰 市发改委副主任
李兴国 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胜利 市公安局副局长
薄胜玉 市质监局副局长
刘晓阳 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刘 振 市纪检委纪检监察室主任
孙喜贵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办公室设在市运输管理处,主任由市交通局副局长高毅兼任、副主任市运输管理处处长殷忠超、政委史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