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组织管理与项目实施
(一)组织管理。重庆市农委按照农业部《2010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组织编制重庆市《2010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申报、工作组织、监督检查和验收管理,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对我市年度资金安排、按照区县项目启动年度、作物播种面积和上年工作考核,确定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范围、补贴资金额度、项目实施任务及项目实施要求等,并负责上报农财两部审核备案。制定完善项目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和续建项目区县仪器设备采购方案,协调西南大学、科研、区县土肥技术推广部门、肥料生产企业等,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测土配方施肥,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效应。
各项目区县(自治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该实施方案中的资金补贴环节和《
测土配方施肥试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5〕101号)要求,具体负责本区域内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申报与组织实施工作,并加强对配方肥质量监督管理。各项目区县(自治县),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稳定加强土肥技术队伍,充实土肥专业人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项目实施
1.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负责指导项目区县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区县级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充分发挥西南大学的技术优势,成立大学教授与区县对接专家组,整合力量,统筹协调,对技术力量薄弱的项目县提供必要的技术帮助,以尽快建立施肥指标体系、专家咨询系统、空间数据库,做好肥料配方审核和耕地地力评价指导工作,对已经实施3年的项目区县组织现场考核验收。
2.项目区县(自治县)土肥技术推广部门负责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每个项目区县必须有土壤肥料推广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5人;要建成一个标准化验室,构建面向农民的技术服务网络,为全面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提供坚强技术支撑。巩固项目区县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要有1名以上高级肥料配方师为其服务;续建项目区县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也要逐步培养、引进配方师,确保配方科学合理。每个项目区县要建立配方肥生产质量追溯制度,定期组织肥料市场抽查,切实维护合法企业的权益,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
3.各项目区县与招标或认定的配方肥企业紧密合作,技术部门免费为企业提供区域作物配方,配方肥加工企业按照配方加工生产作物专用配方肥,通过连锁经营的方式运送到对应网点,鼓励企业和技术部门共建镇乡村级配方肥连锁经营点。企业建立健全生产销售台帐,记录购货人姓名、购肥品种、购货数量等信息,抄送项目区县土壤肥料技术推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