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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结对帮扶活动的通知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结对帮扶活动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期我市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实施意见》(深办发[2009]13号)的要求,决定在全局系统开展“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结对帮扶活动,组织广大干部职工以“一对一”或者“多对一”的形式,结对帮扶徐闻县大塘村和北水村121户贫困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对帮扶贫困户的分配原则

  (一)局领导可参加分管业务处室的结对帮扶活动,也可以自愿选择帮扶贫困户,数量不限;

  (二)机关各处室和局直属各单位结对帮扶贫困户的数量,根据人员编制数量,按比例定向分配。每个处室、单位至少帮扶1户贫困户。数额分配具体情况参见附件1;

  (三)市公园管理中心和市环卫处负责所属单位结对帮扶贫困户的具体分配,分配方案报局党办备案。

  (四)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在结对帮扶定向分配的贫困户的基础上,还可以自愿选择帮扶其他贫困户。

  二、结对帮扶贫困户的分配名单

  机关处室和局直属单位分配的贫困户具体名单参见附件2。

  三、结对帮扶贫困户的时间安排

  由局统一组织进行结对帮扶活动的时间为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统一帮扶活动结束后,各帮扶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结对的贫困户进行继续帮扶。

  四、结对帮扶贫困户的主要内容

  (一)资助贫困户部分生产资金,保证贫困户具有稳定开展生产的必要基本条件,获得比较稳定的收入;

  (二)资助贫困户小孩上学资金,保证贫困户小孩不因贫困而辍学;

  (三)帮助贫困户改善住房条件,使贫困户具有卫生、安全的基本居住条件;

  (四)帮助解决贫困户其他生活困难。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尽最大努力帮助其解决生活上的困难。

  五、结对帮扶贫困户的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要根据市城管局《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并指定一位领导具体负责,将责任落实到实处;

  (二)深入发动,广泛参与。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开发工作的政治意义和社会意义。要发动和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本次活动,扩大扶贫开发工作的社会参与度。

  (三)指定具体帮扶干部。请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根据结对帮扶贫困户的分配情况,指定一名或多名帮扶干部,作为帮扶联系人,保证每户贫困户都有具体的帮扶干部,并填写市城管局帮扶干部情况登记表(附件3)于2010年5月15日报局党委办。

  附件 1.深圳市城市管理局结对帮扶贫困户数额分配表
  2.深圳市城市管理局结对帮扶贫困户任务分配表
  3.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帮扶干部情况登记表

  二〇一〇年五月七日

  附件1:深圳市城市管理局结对帮扶贫困户数额分配表

序号

单位(部门)

帮扶贫困户数

1

局办公室

1

2

局人事处(党办)

1

3

局计财处

1

4

局综合治理处

1

5

局景观管理处

1

6

局园林和林业处

1

7

局法制处

1

8

局爱卫处

1

9

市公园管理中心

37

10

市城管监察支队

3

11

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

1

12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26

13

市绿化管理处

15

14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2

15

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处

2

16

市城管科研所

2

17

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

10

18

广东内伶仃福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

19

市梧桐山风景区管理处

4

20

市仙湖植物园管理处

8

21

市大鹏半岛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

1

 

合计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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