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抽查核实。各区县要针对各级公示审核情况,切实做好抽查核实工作,采取点、面结合,每个区县至少抽查三个镇(乡),每个镇(乡)抽查三个村,实地核查清册和公示情况是否属实,并形成相应的核查记录或报告。负责抽查的相关责任人要在抽查清册上签字备查。
5.资金兑付。区县农业、财政部门在核实各镇(乡)上报清册无误后,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给金融机构,通过“一卡(折)通”向农民发放补贴资金。各区县在资金兑付上要按良种实际种植面积和补贴标准补贴农户,形成的结余结转下年度使用。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要提高认识,强化协调配合,落实责任。按照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区县和乡镇农业和财政部门要会同统计、监察等部门组建良种补贴政策实施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的实施和监督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良种补贴资金拨付、使用管理等;农业部门负责良种补贴政策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工作,编制实施方案,核实良种补贴面积,推介展示良种,组织生产管理、技术培训和提供咨询服务,监管实施过程,评估实施效果等。
各级财政部门应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补贴品种的推介展示宣传、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和补贴信息档案建立和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支出。严禁挤占挪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二)强化政策宣传。各地要通过多种媒体和多种方式向广大农民、基层干部以及全社会公布、宣传良种补贴政策,让广大农民群众明白良种补贴政策的目的、意义、对象、标准、方式等,提高农民对农作物良种的认识,尤其要搞好补贴面积核实和公示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动良种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三)强化监督和管理。确保良种补贴政策落实到位的关键是镇(乡)、村两级,必须要严格政策,规范程序,落实责任,加强监管。各区县要组织乡镇开展农作物补贴面积登记、公示和复查核实工作。建立农作物良种补贴信息管理档案,内容包括县、乡、村分户农作物补贴面积、补贴资金、补贴品种等信息。
市和各区县及所辖乡镇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要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受理政策咨询、查证举报事项,接受群众监督,并设专人负责,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及时严肃查处,乡镇、区县、市三级按月报告投诉举报的处理结果。市农业委员会监督举报电话为:89133125,89133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