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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推进贵阳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推进贵阳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筑府办通〔2010〕28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精神,为进一步做大做强贵阳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断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能力,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推进贵阳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及议事规则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申振东(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 忠(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杨 青(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陈国玺(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志祥(金阳新区管委会主任)

  李怀舟(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王廷志(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田 伟(市国资委主任)

  王 军(贵州银监局准入二处处长)

  李 颖(市法制局局长)

  胡海燕(市财政局局长)

  任筑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杜 清(市规划局局长)

  方鉴常(市审计局局长)

  陈新宇(市监察局局长)

  肖 进(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沈可定(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荣华(市国税局局长)

  杨 军(市地税局局长)

  张 跃(市工商局局长)

  周 翔(市发展改革委常务副主任)

  杨 继(市国资委副主任)

  吴 军(金阳建设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

  汤 剑(高新区国土分局局长)

  李旻颖(金阳新区国税局局长)

  吴建强(金阳新区地税局局长)

  刘奕扬(金阳新区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政府金融办,由市政府金融办主任李怀舟担任办公室主任;金阳新区管委会主任张志祥、金阳建设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吴军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议事规则

  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审定金阳建设投资(集团)公司上市相关重大事宜,研究制定市政府支持金阳建设投资(集团)公司上市的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和措施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联席会议会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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