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纠办发〔2010〕2号)精神,结合实际,从2010年开始,用3年时间对全市各街道(镇)的基层站所普遍开展一次评议。2010年的主要任务是开展评议试点,探索和积累经验。基层站所民主评议工作由区县纠风办依托街道(镇)组织实施。
(二)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管,促进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自上而下组织开展强农惠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摸清资金底数,查明资金流向,坚决纠正和查处挪用、套取、贪污和截留、滞发、抵扣等行为。积极推进网上涉农资金监管工作,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还利于民。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坚决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和征用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涉农收费监管,查处各种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2.坚决纠正加重企业负担的问题。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及时修订公布收费和基金项目目录,对国家和市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和基金,一律不得继续收取,或者另立名目变相收取。纠正和查处面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国有企业对外捐赠须按规定严格审批并向本级国资委备案。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纠正和查处面向企业的垄断服务、强制收费等违规行为,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完善涉企收费相关政策法规,逐步建立加强对企业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
3.坚决纠正庆典、论坛活动过多过滥问题。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论坛活动,坚决撤销铺张浪费、牵强附会、华而不实的庆典、论坛;政府机关举办庆典、论坛活动,所需经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接受审计监督。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或拉赞助,以及利用举办庆典、论坛活动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等问题。对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参与和赞助举办庆典、论坛、商业演出等活动,要严格管理和规范。对企业或社会上举办的庆典、论坛,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确需参加的,要按照程序报批。巩固和深化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成果,督促各区县、各部门按照公布项目开展活动,严格控制审批新增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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