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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实地查验报告

  2.建议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办理单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涉税事项转移通知单

2010年5月7日

  附件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实地查验报告

被查验纳税人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实地查验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详细地址

 

实地查验时间

年  月  日  时至  时

实地查验内容

是否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是□  否□

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是否与提供的场地证明一致

是□  否□

是否设置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的相应账簿和会计科目

是□  否□

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是否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是□  否□

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是否能够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是□  否□

 

以上查验情况,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我单位承诺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实地查验结论

该纳税人符合认定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条件□

 

该纳税人不符合认定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条件□

 

 

 查验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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