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举办卫生部《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培训班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计划生育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属各医院,社会办各医院:
为提高我市医务人员对手足口病诊治的认识和治疗水平,我委决定举办三期《
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级医疗机构儿科全体医生;急诊科、感染科一线医生;未设儿科病房的医院内科一线医生。
每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人员分批次参加培训。
二、培训安排
共举办三期,每期集中培训半天。
第一期:2010年4月29日下午2时-5时30分
第二期:2010年4月30日上午8时30分-12时
第三期:2010年4月30日下午2时-5时30分
培训地点: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阶梯教室
地址:罗湖区贝丽南路1号龙丽园大厦首层(市卫人委斜对面)
三、授课师资
市儿童医院专家。
四、培训费用
由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按规定收取。
五、学分
参加培训者可获市级继续教育学分1分。请学员带继续教育IC卡参加学习。
六、相关要求
(一)各级医疗机构须按本通知要求,组织全体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于2010年4月28日下午5时前将报名回执电邮或传真至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
(二)各区卫生局负责通知各区属相关单位或人员。
(三)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负责统计参加培训人员情况,并报我局医管处。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 25162197 25162274
传 真: 25162274 网址:www.sme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