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委教组〔2010〕30号)
各高校党委,各市委教育工委,厅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执行。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巩固和拓展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根据省委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现就在全省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科学发展、建设教育强省”为主题,紧紧围绕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颁布实施,从各地各校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目标是:
(1)推动科学发展。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巩固和扩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兑现向群众作出的整改承诺,落实好各地各校科学发展规划、思路和举措,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学校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将党的政治和组织优势转化为学校科学发展优势,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促进校园和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营造崇尚先进、积极向上的校园风气。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极组织和参与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等创建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不断提高凝聚人心、化解矛盾的能力。在急难险重任务和重大突发事件面前,党组织和党员能主动担当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责任。
(3)服务师生员工。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尊重和依靠师生,进一步增强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拓宽联系服务师生员工的渠道,主动帮助师生员工解决思想、工作和生活方面的实际问题,使广大师生员工更加信任党组织和党员。
(4)加强基层组织。实现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全覆盖。进一步优化学校基层组织设置,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提升基层党组织工作效能,通过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少先队等各类基层组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