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职业教育招生宣传工作的通知
(苏教职〔2010〕26号)
各市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10〕2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做好2010年职业教育招生宣传工作通知如下,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加强招生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
职业教育是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已明确,“把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发展面向人人的职业教育。”优化发展职业教育,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是今后一个阶段的一项重点工作。加强招生宣传是稳定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保持普职比例大体相当的必然要求。在初中毕业生生源下降的总体趋势下,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越为艰难,做好招生宣传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前提和关键。加强招生宣传也是职业学校生存发展的必然要求,充足的生源关系到学校的生存与发展,是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条件。加强招生宣传,还是满足广大学生个性发展、特长发展的需要。当前,社会上轻视职业教育的观念尚未得到根本改变,广大学生及其家长对职业教育的功能、特点和社会贡献不熟悉、不了解,相当一部分适合接受职业教育的初中毕业生不愿意报考职业学校,要通过招生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职业学校“就业有优势、升学有通道”。各地各校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招生宣传工作的领导,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政策、奖助学政策、免费政策,大力宣传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特色、专业与课程特色及就业优势,大力宣传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成绩和亮点,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省市县校四级联动,同期同步开展宣传工作
近期,省教育厅在江苏教育电视台举办江苏职业学校2010招生咨询现场直播,并在《江苏职业教育》栏目播出“江苏职教联盟”各职业学校专题片;在《江苏教育?职业教育》杂志推出“职教名校”专题,全面宣传“江苏职业教育名校俱乐部”;在《初中生世界》初三年级版推出“职教专辑”;决定在新华日报、江苏教育报、扬子晚报等主流媒体上以专刊的形式刊登更名后的三星级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名单,届时厅领导同期发表署名文章,宣传职业教育,并同期刊登关于职教助学和免费政策的链接文章;决定在江苏教育新闻网及江苏教育电视台上以滚动字幕的形式,长期提供关于职教助学、免费职业教育有关政策的信息和链接。(《江苏教育报》组稿工作由《江苏教育报》编辑部负责,联系人:王咏梅,电话:025-86275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