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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投融资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三、打造充满活力的投融资平台
  (一)建立资产与资源注入机制。建立政府对市建投公司的资本金注入制度,将特定项目的财政性资金直接划入市建投公司作为现金流,原有项目资金由该公司从总体融资规模中安排,放大财政性资金的乘数效应。对新完工的可经营性城市资产要及时划入市建投公司。通过财政资金补充、城建资产注入、土地增值收益返还、特许经营权转让收益等形式,建立持续的城建资产与资源注入机制,不断扩大市建投公司的资产规模,提高资产质量和运营能力。
  (二)建立偿债保障机制。不断优化市建投公司的债务结构,建立债务风险预警制度,严格控制债务风险。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采取第三方担保、保证或保险、政府性担保基金、资产抵押、应收账款、财政专项收费受益权和财政专项补贴资金承诺等多种方式为市建投公司融资担保。从财政资金、土地出让收益和其它经营开发性收入中拿出一定比例,设立建设投资项目偿债基金,委托市建投公司管理和使用,逐步形成以盈利性项目为载体,以建设投资项目偿债基金为还款来源,与城市建设相适应的偿债保障机制。
  (四)建立投资风险防范机制。加快制订中长期城市建设投融资规划,建立城市建设项目库,实行项目储备制度,所有拟建项目开工前必须完善各项审批手续,符合银行信贷要求。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采取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的方式,科学慎重决策。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要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认真做好项目跟踪审计和检查,加强对项目的事前评审、事中监控、事后评价,建立健全项目跟踪问效和风险防范机制,确保资金安全和高效使用。
  四、拓展多种形式的融资渠道
  (一)创新直接融资方式。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逐步提高直接融资比例。灵活运用企业债券、信托计划、私募基金、融资租赁、IPO等融资渠道,创新直接融资方式,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鼓励市建投公司通过收购、兼并和其它方式,加快培育上市公司。
  (二)创新土地经营管理。为更加有效地调控土地市场,赋予市建投公司参与土地储备职能,将市国土资源局的土地收储职能与市建投公司的资金优势进行充分整合,实现土地收益最大化。按照“统一储备,有序投放”的原则,不断完善土地收储和开发制度,尽快建立城市规划与土地储备相结合的联动机制。采用“货币储备、红线储备和信息储备”等多种方式,严控重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周边土地,统一规划,统一收储,统一开发,由此带来的土地增值收益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三)创新项目融资渠道。对经营性的政府投资项目,鼓励采取转让产权或特许经营权的方式回收资金。对准经营性或非经营性城市建设项目,鼓励采取政府回购、财政补贴、收费收入支持、特许经营授予等方式,公平选择投资者和经营者。对涉及大量机器、设备采购的城市建设项目,鼓励采取设备租赁、融资租赁的方式,解决资金投入问题。要积极采用BT、BOT等多种方式,进行城建项目的融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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