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参与部门:市政府纠风办、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农委(市畜牧局)。
2. 切实加强对“四项资金”等公共资金的监管。
切实强化对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救灾资金和扶贫资金的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公共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针对群众关注的物业维修资金、医疗保险资金、新型农民合作医疗资金,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工作力度。
牵头部门:市政府纠风办。
参与部门:市社保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住建局。
3. 深入开展殡葬行业收费和服务清理整顿活动。对殡葬行业收费和服务情况进行专项治理,建立起以政府指导价为主导,上下一定范围浮动的殡葬收费标准,统一构建全市性的殡葬行业服务规范。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参与部门:市政府纠风办、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
(三)扎实开展好民主评议活动。
1. 认真抓好统一评议活动。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落实组织权、调查权和监督权相分离的原则,依据参评部门职能分执法监督类、经济管理类、社会管理类、公共服务类四个类别进行评议,并强化评议结果的运用。
2. 开展好内部评议活动。按省要求合理确定内部评议参评部门,强化工作指导,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评议工作质量。
3. 深入开展“联评双评”活动调研。要围绕学校联评和医院联评活动,不断拓宽延伸,重点抓好民主评议学校(医院)及其负责人活动调研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民主评议学校(医院)及其负责人活动方案。
4. 开展公共窗口服务行业的评议活动。要围绕住房、供电、公用等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公共服务窗口部门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着力解决民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5. 开展民主评议乡镇站办所活动。要以县区为单位自行组织开展乡镇站办所的民主评议活动。
牵头部门:市政府纠风办。
参与部门:市直各参评部门、各县区纠风办、辽源供电公司。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落实抓纠风工作的责任制。各县区政府要切实担负起纠风工作的主体责任,坚持纳入日程,做到与其他政府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各牵头部门要担负起专项治理工作的主体作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业务工作延伸到哪里,纠风工作就要落实到哪里,层层落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