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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的通知

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
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的通知
(辽国土资办发[2010]22号)


各市国土资源(规划和国土资源、国土资源和房屋)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2010年工作部署,将于2010年4月-9月开展全国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五个到位)宣传培训活动。

  我省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国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0]19号)要求,制定了辽宁省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实施方案(见附件1),成立了省级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2)。请各市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高度重视本次宣传培训活动,按照要求编制和落实本地区宣传培训活动实施方案,将本次宣传培训活动圆满完成。

  请各市将各自的宣传培训活动实施方案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于4月20日前报省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

  联系人:张 利   024-86265128   小号66966

  寇英杰   024-86258168

  附件:1、辽宁省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实施方案

  2、辽宁省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成员名单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1:
辽宁省(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
“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实施方案

  一、宣传培训主题

  本次宣传培训主题为“辽宁省乡(镇)国土资源所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五到位”是指评估、巡查、预案、宣传和人员五个到位。主要培训和宣传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相关知识和技能。

  二、宣传培训目的

  提高全省乡(镇)国土资源所特别是地质灾害多发区、高发区国土资源所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水平,增强应急能力,减少地质灾害特别是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实现人与自然地质环境的和谐统一。

  三、宣传培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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