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外部环境因素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国家有关标准发生变化的。
第十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重大危险源单位应在通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办理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八条 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重大危险源单位应及时向登记机构提出书面核销申请报告。登记机构在收到重大危险源单位提交的书面核销申请报告并进行核实后,符合条件的予以注销。
第十九条 《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申请表》、《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详细情况表》、《尾矿库重大危险源详细情况表》、《煤矿(井工开采) 重大危险源详细情况表》、《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危险源详细情况表》、《重大危险源周边环境基本情况表》、《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表》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规定格式。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表:1.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申请表
2.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详细情况表
4.尾矿库重大危险源详细情况表
5.煤矿(井工开采) 重大危险源详细情况表
6.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危险源详细情况表
7.重大危险源周边环境基本情况表
8.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表
附件:填表说明
附表1
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申请表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 电子信箱
|
|
根据《浙江省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办法(试行)》,现将我单位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申报材料:
等报上,请予备案。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表2
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
| 单位代码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法定代表人
|
| 安全生产
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
成立时间
|
| 占地面积
| ㎡
| 职工人数
| 人
|
固定资产总值
| 万元
| 年总产值
| 万元
| 年利润
| 万元
|
是否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则填写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
|
|
隶属关系
|
|
登记注册类型
| |
重大危险源
单元情况
| 重大危险源类别
| 重大危险源编号
|
| |
| |
| |
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
|
近三年来是否发生过爆炸、火灾或重伤以上事故
|
|
是否有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
|
厂区平面图
| 共 张
| 重大危险源图片
| 共 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