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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0〕1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挑战,各地、各部门坚持科学发展不动摇,坚决贯彻中央应对危机的一揽子计划,全面落实“拓市场促调整保增长”各项措施,全市经济呈现持续回升向好的态势。2010年是经济形势十分复杂的一年,经济运行中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财政持续增收的基础尚不稳固,财政支出基数大、刚性强,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为确保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增收节支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法组织收入,增强财政调控能力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总部经济,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切实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夯实财税稳定增长的基础。要坚持依法治税,切实加强税收征管,保持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征收范围,积极推广应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确保非税收入稳定增长。科学研判财税运行趋势,及时研究应对措施,防止财政收入大起大落,确保平稳健康运行。要着力优化税收收入结构、地方财政收入结构,增强财政调控能力。
  二、优化支出结构,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理念,严格遵循“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支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确保财政收支平衡。要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今年各级党政机关公用经费预算压缩5%,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按中央政策要求实现零增长;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和信息化建设项目。要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把有限的财力用于调整转型和改善民生。要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统筹安排资金,保障“三农”、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和保障性住房等民生支出。
  三、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要认真实施好新一轮市对县(市)区财政体制改革方案,进一步完善市与县(市)区的财政分配关系。推进政府公共预算(含一般预算、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政府性债务计划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加大归并、整合力度,严格控制新增专项资金,清理结转结余资金。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管和绩效评价,加快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改革,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强化政府投融资平台监管,防范债务风险。进一步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浪费财政资金的行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方向和支出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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