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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20.深入实施“农民健康工程”。省财政继续提高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各级财政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9元以上,所有市县新农合人均筹资额由140元提高到185元以上,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确保参合率巩固在90%以上。做好农民健康体检工作,体检率达到30%以上。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人口3300万人左右。(责任单位:省卫生厅)
  21.积极实施中医药服务普及项目。加强10个中药制剂室建设,研制60个中药制剂品种;强化100个中医药专科建设;推广应用58个优势单病种诊疗方案;培养中医骨干人才300名;推广60个中医药适宜技术,新开展30项诊疗技术研究;组织200名中医药人员下乡,培训3000名基层中医药人员;继续实施中医药“三名三进”项目。(责任单位:省卫生厅)
  22.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省财政安排1500万元左右,重点扶持15个县级计划生育指导站标准化建设。完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与“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长效运行机制,完成20万左右人次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2万左右人次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共计2.1亿元的发放任务。全面落实优生“两免”政策,免费婚检率达到50%以上,孕前优生检测率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省人口计生委、省卫生厅)
  23.继续强化农村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加强农村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在既无医疗机构又无零售药店的偏远行政村设置药品供应网点;继续实施城乡药品质量保障项目,全省药品监督抽验覆盖面提高到85%以上,医疗器械监督检验1000批次;进一步推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建设项目,新设40个县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站,实现全省县(市、区)全覆盖。继续推进“浙江省食品质量安全风险控制和百姓查询系统”建设,按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年底前全省试运行。(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质监局)
  (五)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向农村基层全面覆盖。
  24.全面实现“乡乡有文化站”的目标。全面推进“县有两馆、乡有一站”(图书馆、文化馆、综合文化站)建设,加强市辖区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对1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试点单位进行评估验收,新建15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补助1000个村文化室建设。继续实施“文化低保”工程,为省定低收入农户集中村配送文化活动或文化活动器材。试点开展公共图书馆分馆建设,以县级总馆为中心,在经济发达、人员相对集中的乡镇(街道)设立分馆。(责任单位:省文化厅)
  25.切实提高“送文化”和“种文化”活动实效。进一步提高质量、扩大范围、拓展途径,送1.5万场演出、20万场电影、100万册图书到农村。组织100场县级、1000场乡镇级农民文艺汇演。实施农村文化队伍及群众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基层文化干部和文化骨干1万名以上。(责任单位:省文化厅、省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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