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继续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热线、民生连线和示范窗口创建工作,大力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深入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热线、民生连线和政风行风示范窗口创建工作,督促各行业加强对系统行风建设的检查指导,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问题;深化民主评议,坚持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作为主要评议对象。年内,自治区本级对工商银行新疆分行、农业银行新疆分行、新疆电信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铁路局、新疆公安消防总队六个单位进行民主评议,对2009年评议的乌鲁木齐海关、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自治区新闻出版局三个单位进行跟踪督查;深入开展“服务标准化”建设和政风行风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对2006、2007年自治区挂牌政风行风的示范窗口单位进行复检;进一步规范和创新政风行风热线、民生连线工作,召开政风行风热线创新工作座谈会,研究探索热线工作创新举措,使之更加贴近基层、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不断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协助搞好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各地、各部门要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各纠风专项治理责任部门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行动、综合治理,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落实对本部门、本系统的监管责任。派驻监察机构要协助抓好驻在部门的纠风工作。各级纠风工作机构要搞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案件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及时受理、按时办结、认真反馈、适时公示。要抓住重点,严肃查处以权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大案要案,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顶风违纪、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以及带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案件。各级纠风部门要加大自办案件力度,通过查办案件,查找问题,堵塞漏洞,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治本功能。要采取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方式,建立查处不正之风案件机制。对因出现问题不查处或查处不及时、责任处理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坚持求真务实,打牢工作基础。各级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到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坚持纠风工作重心下移,充分依靠群众力量开展纠风工作,拓宽诉求渠道,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动员群众积极参与。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实际效果。要加强基层纠风工作队伍建设,健全机构,配齐配强纠风工作人员。要采取以会代训、举办纠风干部培训班、开办纠风工作业务讲座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