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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10年自治区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开展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以清理涉企乱收费和各种摊派为重点,坚决纠正加重企业负担的不正之风。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协调相关部门及时修订公布新的收费和基金项目目录,对国家和自治区已经明令取消的收费和基金,一律不得继续收取,或者另立名目变相收取;坚决纠正面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任何单位向中央企业要求捐赠、捐献、公益事业,都要逐级申报,尔后由自治区统一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完善涉企收费相关政策,逐步建立加强企业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针对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监督检查和纠正职工中关心多、议论多、意见多的问题;劳动报酬、接续社会保险以及破产重组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领导干部漠视职工利益、侵占职工利益、损害职工利益,不尊重职工民主权利、不关心职工困难等问题。建立完善纠正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处置中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三)严格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

  以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为重点,坚决纠正铺张浪费、加重基层负担的不正之风。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坚决撤销牵强附会、华而不实、铺张浪费、增加基层负担的庆典、研讨会(论坛);党政机关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必须严格控制规模和开支,所需经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接受审计监督;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或拉赞助,以及利用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等问题;巩固和深化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成果,督促各地各部门按照公布项目开展活动,严格控制和审批新增项目。

  (四)继续深化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完善监管办法,规范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巩固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成果,积极探索以自治区为单位的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诊疗服务和收费行为,扩大按病种付费范围;改革药品加成办法,切实降低群众用药费用;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考评机制,加强医药领域诚信建设,严肃查处收取药品、器械回扣等贿赂案件;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积极探索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体系。

  (五)继续深化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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