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严格执行抗震设防标准
历次国内外震害表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抗震设防是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最积极、最有效的手段。修订后的《
防震减灾法》明确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城镇生命线工程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现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提出了建设工程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技术措施;现行《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已将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城镇生命线工程的抗震设防类别提高到重点设防类。各地要严格按照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加强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
在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建设单位要对建设工程抗震设计、施工的全过程负责,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要对相应的抗震设计、施工质量负责。设计单位要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选用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建设单位要在初步设计阶段报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对按照《
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要求应做抗震专项论证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单位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组织专家进行抗震专项论证。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结论进行施工图审查。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管理,切实做好工程建设抗震设防质量责任落实的监管工作,积极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质量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工作,重点监督核查施工图审查抗震设防各项技术标准规范贯彻落实情况,严格检查控制工程实体抗震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和构造措施正确执行完成情况,强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质量专项检查验收工作,确保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质量达标和规范落实。
四、加强保障性住房和“塞上农民新居”工程建设质量管理
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要重点落实确保工程建设结构安全、抗震设防的专项措施和制度,强化监督检查落实;重点监控进场原材料复核检验、结构安全性能和住房功能性试验检测工作制度和责任的落实,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抗震设防强制性技术标准,积极推进样板间(件)质量管理控制模式和方法,认真做好克服和消除工程质量通病工作,进一步深化和严格执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确保住房结构安全质量和功能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