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调查摸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关于印发<当前我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为了解掌握全区房地产行业和工程造价、工程监理、检验检测、勘察设计等机构中党外知识分子基本情况,决定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调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摸底对象:截止2009年6月30日在本机构正式注册和执业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
1、非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具有大学以上学历;
3、取得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4、同本单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二、各有关单位应当在7月20日前,将本单位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参加党派、现任职务、近五年来工作业绩和奖惩情况等,报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管理处(纸制和电子版),以便建立行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信息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