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校园和考场周边环境专项整治的通知
(2009年6月3日)
一年一度的高考、中考即将到来,“两考”不仅关系到广大学生和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了给各考场和参加考试的教职员工和考生创造良好的环境,市局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21日,在全市范围内对校园周边环境特别是各考场周边环境进行一次专项整治,现将整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工作的重点
(一)校园和考场周边地区各类市场、商业、服务业和餐饮行业。
(二)全市范围内经营文具、教学器材、无线电通讯设备等各类经营户。
二、整治工作的内容
(一)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率,对校园(考场)周边的饮食经营户进行清理整顿,查处无照经营;认真检查食品经营单位进货渠道是否合法、索票索证及购销台帐是否齐全;坚决杜绝无厂名、厂扯、无合格证、无质检报告等不合格食品、饮品流入市场,确保高考、中考期间饮食安全。
(二)对销售教材、辅导材料、教学器材、学习用具的经营单位进行一次排查,重点打击盗版教材和假冒伪劣教学器材、学习用具。
(三)加大对辖区无线电通讯器材设备市场和经营户的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规生产销售考试作弊工具。
(四)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彻底清理校园和考场周边主要干道经营摊点,取缔校园(考场)门口乱设摊点、围追兜售的不法行为。
(五)加强对校园(考场)周边市场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整顿市场的治安秩序。
三、整治工作要求
(一)确保考试安全和公平公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分县局要高度重视校园和考场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立即进行安排部署,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同力合作,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严格监管。各级工商管理部门要把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责任落实到人,坚持市场巡查。
(三)考试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并安排专人在各考点进行不间断巡查及时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市局领导将带领相关处室对各分局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对反映影响校园和考场周边环境的热点问题、违法行为,及时处理,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