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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贯彻落实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提高厅机关、厅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行政能力,转变工作作风,打造为民、务实、高效机关。

  (二)提升重点

  创建学习型机关,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实施重点工作目标倒逼管理,推进一线工作法,加强电子政务建设。

  (三)责任分工

  厅人事处负责厅行政能力提升的牵头工作,并抓好推进一线工作法的具体工作。

  厅机关党委负责抓好创建学习型机关工作,人事处配合。

  厅法规科技外事处负责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具体抓好公开行政审批项目、程序和条件的审定,推进和确保行政审批项目进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统一办理,一个窗口对外服务。

  厅城乡建设执法稽查处负责规范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工作。具体抓好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编制目录,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抓好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和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等工作。

  厅办公室负责实施重点工作目标倒逼管理工作,具体抓好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确保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程序和任务倒逼责任人,进行目标成果督促检查。

  省建设信息中心负责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工作,具体抓好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深化信息政务公开,建立健全网络、电话、政务服务中心“三位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等工作。

  驻厅监察室负责对推进行政能力提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整治和查处违法违规行政审批行为。

  (四)方法步骤

  制定方案阶段(2010年3月1日至3月31日)。由人事处牵头会同有关职能处室拟定厅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制定相关工作线路图,使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具体化、责任化。

  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4月1日至6月30日)。各责任处室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和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具体工作,督促各处室、各有关单位认真完成相关工作事项。结合任务实施情况,及时做好登记统计、情况分析、督促检查、半年总结等工作,并按时上报有关材料。

  完善提高阶段(2010年7月1日至11月20日)。各责任处室对上半年行政能力提升的实施推进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客观考评,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积极整改。

  总结考核阶段(2010年11月21日至12月31日)。按照总结考核的有关要求,各处室、各有关单位进行自查总结,并于11月30日前报厅人事处,由人事处牵头汇总后于12月10日前上报。同时厅人事处会同驻厅监察室进行检查考核,对未按照责任和任务实施行政能力提升制度的处室和单位进行问责。

  (五)措施要求

  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做好年度培训专题计划拟定报批工作。坚持把创建学习型机关工作与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厅政治理论学习同步实施的原则,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专题学习与传达文件相结合、外出培训与邀请专家辅导相结合等形式多样的方法,重点抓好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线学习;按要求抽调干部参加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沪滇合作、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国内重点班次培训学习;分别于5月、7月、9月组织3个专题培训,保证每个专题不少于3个学时,全年集中培训不少于10个学时;在机关党委组织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每月政治理论学习中,把行政能力提升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一并安排布置。做好培训登记工作,对培训的主题、目的、时间、地点、形式、人员进行全程登记,建立干部培训档案,做好未参训人员的补课工作,并把培训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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