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贯彻落实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建监〔2010〕165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云政发〔2010〕40号)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24号),按照省级有关牵头部门的工作方案,我厅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贯彻落实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经第十六次厅务工作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行政绩效管理,促进省政府重要工作、重点项目的落实,实现机关工作的最佳绩效;坚持行政成本控制,促进节俭理政、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坚持行政行为监督,促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坚持行政能力提升,促进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行政能力和转变工作作风。
二、实施范围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含聘用、借调、借用等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或受托从事行政管理事务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三、组织领导
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和职责分工的通知》(云建监〔2010〕109号)要求执行。
四、工作要求
负责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牵头推进工作的计划财务处、厅办公室、驻厅监察室和人事处,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督促协调工作,切实抓好落实。各相关处室和单位要搞好协调配合,积极主动地落实好相关承办事项。要按照省级有关牵头部门的工作要求,按时上报工作情况,并报厅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办公室备案(驻厅监察室)。
附件: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贯彻落实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
二○一○年四月二日
附件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贯彻落实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
一、行政绩效管理制度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机关行政绩效管理,有效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有效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提高重大建设项目速度。
(二)管理重点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重要工作和重大项目以及省级年度财政预算在500万元以上的住房城乡建设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