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粮食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云政发[2010]62号)
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2009年,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投入力度,狠抓促进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和科技措施的落实,在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多种严重自然灾害交织发生的极端困难局面下,顺利完成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粮食增产目标任务,全省粮食播种面积达到6515万亩,粮食总产量达到1634万吨,实现连续7年增产,为全省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完成“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任务作出了重大贡献。根据《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生产考核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08] 124号)精神,省人民政府决定对2009年粮食生产工作成效显著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2010年是我省持续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是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为“十二五”发展打好基础的重要一年,实现粮食稳定增产,确保全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稳定供给,对于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意义至关重大。当前,我省正在遭受百年不遇的特大旱灾,确保粮食生产不下滑任务异常艰巨。希望受到表彰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总结经验,珍惜荣誉,实化措施,再接再厉,争取大灾之年粮食生产取得较好成绩。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全力以赴,迎难而上,千方百计实现今年粮食生产目标,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云南省2009年粮食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二0一0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
云南省2009年粮食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一、州(市)人民政府名单
一等奖:德宏州人民政府、曲靖市人民政府、昭通市人民政府、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红河州人民政府
二等奖:保山市人民政府、大理州人民政府、楚雄州人民政府、昆明市人民政府、文山州人民政府、玉溪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