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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党史研究室关于切实做好革命遗址普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党史研究室关于切实做好革命遗址普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厅〔2010〕2号)


各市、县委,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省委党史研究室关于切实做好革命遗址普查工作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1月17日

省委党史研究室关于切实做好
革命遗址普查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革命遗址普查工作会议精神,顺利完成我省革命遗址普查任务,经研究决定,从2010年1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革命遗址普查工作。根据《全国革命遗址普查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切实做好革命遗址普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革命遗址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进行革命的长期斗争中,在我省各地留下了许多珍贵的革命遗址。这些革命遗址,铭刻着党和人民为民族独立和解放而英勇奋斗的光辉历程,蕴含着党和人民艰苦奋斗、不屈不挠、一往无前、敢于胜利的革命精神,是一笔宝贵的革命历史文化遗产。开展革命遗址普查,是党史工作“存史、资政、育人”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认真挖掘、整理和研究党史资料的重要途径。通过普查,全面了解各地丰富的党史资源,掌握各地革命遗址的基本情况及其生存状态,不仅有助于党史研究的深化和党史宣传教育的开展,而且对于进一步继承和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革命精神,培育和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对于建设和巩固社会主义思想文化阵地,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对于服务全省红色旅游,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以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革命遗址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大力支持革命遗址普查工作。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加强对革命遗址普查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听取汇报,了解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帮助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市、县(市、区)宣传、文化、文物、民政、旅游、档案、方志、城乡建设规划等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各地要组织足够的人员集中时间专门从事普查工作,并对普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要注意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普查工作。鉴于普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应对普查工作拨付一定的专项经费,市级5至7万元,县级3至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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