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的通知
(东政办字〔2010〕5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市行政审批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效能建设,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更好地服务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市政府确定推行以归并行政审批职能为核心的“两集中(部门单位内行政审批事项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事项集中的内设机构整建制向中心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事项进驻中心要到位,对窗口人员授权要到位)”改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
行政许可法》为依据,坚持“廉洁高效、利企便民”的服务宗旨,改革现行行政审批运行模式,着力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审批管理体制。
(二)基本原则。
1.集中办理。中心实行统一受理、集中办理、统一送达,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办结”,从根本上解决行政审批事项“两头受理”和“体外循环”问题。
2.规范高效。科学整合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职能,梳理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严格政务公开,提高审批效能。
3.适时调整。结合市政府公布的《东营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适时调整中心进驻部门、单位服务窗口审批职能。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调整行政审批职能。各进驻部门、单位要认真研究本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情况,对行政审批职责在单位内设机构中进行调整集中。根据中心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将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科室整建制进驻中心。
(二)依法授权。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以书面形式对进驻中心科室进行充分授权,授予其对即办件的决策权、承诺件和上报件的牵头协调和督办权、代表本部门单位组织或参与联合审批权等。
(三)配强工作人员。各进驻部门、单位要选优配备中心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进驻人员应为本部门的业务骨干,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45岁以下;窗口负责人应由优秀的科级干部担任。
(四)完善机制。各有关部门、单位在实施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建立完善行政审批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形成审管分离、责权并重的行政审批、监督运行新机制。
三、实施范围及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