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9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市政办发〔2010〕5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9年,全市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广泛深入地进行消防宣传,持续开展了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以及国庆六十周年消防安全保卫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有效防止了群死群伤等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构建平安西安、和谐西安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为鼓励先进,促进工作,经对各区县政府、四区两基地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比,市政府决定对在2009年度消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碑林区政府等10个先进区县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西安市第四医院等57个先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蒋小康等60名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继续发扬成绩,再创佳绩。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各单位要向受到表彰奖励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2010年度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确定的各项任务,切实做好消防工作,为我市社会和谐、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附件:2009年度西安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2009年度西安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区县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10个)
碑林区政府
雁塔区政府
长安区政府
周至县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
经开区管委会
曲江新区管委会
市教育局
市卫生局
市市政局
二、先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57个)
西安市第四医院
西安市粮食局未央分局
西安市钟鼓楼博物馆
西安市第八十三中学
西安开元股份有限公司
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保卫处
西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