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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命名2009年度市级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的通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命名2009年度市级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的通报
(市政办发〔2010〕5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我市2009年度城市园林式单位、居住区的创建工作,在市级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在各区县人民政府、驻西安地区的中央和省级单位、部队、院校及社会单位的踊跃参与下取得了显著成绩,城市生态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为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市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创建工作的可持续性发展,调动社会各单位绿化美化的积极性,经过评选检查验收,市政府决定,命名陕西省水利厅等35家单位为“市级园林式单位”;命名新城区风景大院小区等31家居住区为“市级园林式居住区”。
  全市各单位要向在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学习,进一步加大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的创建力度,提高城市品位,营造和谐优美的社会环境,为我市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9年度市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名单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09年度市级园林式单位、居住区名单

  一、市级园林式单位
  陕西省水利厅
  西北工业大学南教学区(航海学院)
  西安市国税局
  永宁宫大酒店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
  西安市城肥清运处理中心
  陕西省自然博物馆
  西安市杨家村第三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中国交通建设第二公路工程局
  昆明路干休所
  陕西师大锦园国际学校
  西安北方华山机电有限公司北郊分厂
  西安煤矿机械厂
  西安市第十六中学
  未央区人民检察院
  张家堡街道办事处
  西安未央湖游乐园有限公司
  西安航空旅游学院
  西安思源学院
  高新区香格里拉大酒店有限公司
  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中上游管理局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纬学校
  西安市烟草专卖局
  陕西亮宝楼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曲江大雁塔景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西安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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