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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乱搭乱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11年2月23日,实施日期:2011年2月23日)宣布失效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乱搭乱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0〕5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乱搭乱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四月二日

  西安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乱搭乱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陕西省乡村规划建设条例》、《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精神,维护城市建设和管理秩序,有效遏制与惩处乱搭乱建等违法建设行为,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集体土地建设行为为目的,以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为实施主体,分工负责、联合执法,迅速遏制集体土地乱搭乱建违法建设的多发势头,规范城市建设秩序,保护群众生命安全。
  二、目标任务和原则
  (一)目标任务。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要以防控新乱搭乱建违法建设、分批拆除现有乱搭乱建违法建设为主要目标。新乱搭乱建违法建设拆除率要达到100%。
  通过完善集体土地违法建设查处工作机制和考评办法,制定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规划管理规定,修订城中村管理办法等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规范集体土地上的建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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