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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迎接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责任单位:由市水务局牵头组织,市发改委、市建委、市市政公用局、市水务集团、市环保局,有关区县、开发区配合实施。
  4.加强对污染企业环境监管工作,改善水环境质量。以改善辖区水环境水质为目标,全面落实我市《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办法》,对未达到水体考核断面控制指标的区县,实施严格的经济处罚,确保渭河出境水质达标。加强工业污水防治工作,加大重污染企业关停力度,全面实施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制度,严格总量控制指标,严厉打击超标排放和偷排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农村畜禽养殖、屠宰场污水防治的综合管理与利用,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和对水体的污染。严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审批关,有效控制新增排污量,提高辖区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全市出境水质达到省政府考核要求。
  责任单位:由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市市政公用局、市水务局、市水务集团、市市容园林局,各区、各开发区配合实施。
  (二)认真做好创模资料档案整理工作,真实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建设的丰硕成果
  创模27项考核指标,包括经济、社会、环境建设和管理等多方面内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国家和省级考核验收时要严格查阅三年的资料和档案,并且要求数据真实合理,符合逻辑。因此必须确定专人,集中两个月时间,专门负责,做好考核验收相关指标的统计、整理工作。
  责任单位:由市四城联创办、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区、各开发区配合实施。
  (三)认真做好创模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创模氛围
  创模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坚持科学发展,实现率先发展,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事关全市人民生活幸福指数的一件大事。要通过宣传发动工作,努力提高全市人民的环境意识。要通过层层发动,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全体市民参与、支持创模工作的积极性。要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宣传活动,激发广大群众的保护环境热情。各新闻媒体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创模工作,营造浓厚的创模气氛,使创模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责任单位: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统计局、西安日(晚)报社,各区、各开发区配合实施。
  (四)认真做好创模考核现场和市容市貌的整治工作
  要强化对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等考核现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监察和管理,确保各个设施正常运行,运行记录完整。要开展全市环境大整治,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确保以良好的市容市貌迎接省级考核。
  责任单位:考核现场整治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容大环境整治由市市容园林局牵头,市级各部门和各区、各开发区配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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